擦窗機各機構工作速度標準 |
擦窗機各機構工作速度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,其誤差不大于設計值的±5%。
(1)變幅速度不大于20m/min
(2)回轉速度不大于15m/min
(3)行走速度不大于15m/min
(4)升降速度不大于20m/min
(5)擦窗機的吊船四周應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,護欄應設有腹桿。護欄高度靠建筑物側不應低于0.8m,其他部位則不低于1.1m,護欄應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荷載。護欄下部四周應設有高度不小于150mm的擋板,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大于5mm。
(6)擦窗機的可靠性試驗按整機工作循環(huán)次數3000次考核,工作循環(huán)由吊船的升降、臂架變幅、回轉、臺車行走等動作組成。
(7)擦窗機在額定載重量下工作時,操作者耳邊的噪聲不應大于85dB(A),機外噪聲不大于80dB(A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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